
维权之特大喜讯:新洲维权律师关于车位问题的法律意见
论坛上有位业主公开了一份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向业主承诺车位1:1的书面承诺书,搜集到的该份证据是车位问题最有证明力的一个证据。
结合前面已经证据保全的新区建设局网站上的1:1比例,和前面已经搜集到的杂志上的宣传1:1比例,现在已经形成一份完整的证据材料。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之规定,“该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从法律角度说,单就车位这一项纠纷,只要去申请仲裁,基本都能胜诉。初步估算每户能够赔偿到至少两万元左右。
请有这份证据材料的邻居尽快和我联系,将证据材料汇总后为走司法途径做好充分准备。谢谢。